徐州市名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徐州市名教师
学历、职称 |
评教、指导学生获奖 |
评优课、公开课 |
课题论文 |
考核、奖励 |
指导青年教师 |
具备与本人现任教师身份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5年并具有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中学(中专)教师须有3年以上高级职务任职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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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学年教师测评、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评价均为优秀,学生满意度均在80%以上;
任教以来,所任班级(兴趣小组)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竞赛中成绩卓著并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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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以来,曾获徐州市评优课一等奖及以上;
近3年来,至少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开设三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并获得较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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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来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如期结题,且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须撰写1/2以上内容)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教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3篇以上有较高水平的省级及以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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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来,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或两次县级以上综合表彰(省级教育教学单项奖励),且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在当地教育界有一定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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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来,所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中有2人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奖、学术奖、论文奖,并取得突出教学成果,或有教研成果发表(市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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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州市学科带头人
学历、职称 |
评教、指导学生获奖 |
评优课、技能大赛 |
课题论文 |
考核、奖励 |
其他 |
具备与本人现任教师身份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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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学年教师测评、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评价均为优秀,学生满意度均在80%以上;
任教以来,所任班级(兴趣小组)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竞赛中成绩卓著并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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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以来,获市级评优课二等奖(省级评优课三等奖),或市级现代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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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来,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必须撰写1/4以上内容),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教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1篇市级、2篇省级及以上论文(或3篇市级、1篇省级及以上论文);
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参与者应为省级以上课题子课题负责人,且有子课题方案)如期结题,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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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来,获县级综合奖励(市级单项教育教学奖),
或在近5年内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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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条件下,具有半年及以上乡镇学校支教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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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评选条件
1、 徐州市青年名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
学历、职称 |
评教、指导学生获奖 |
评优课、技能大赛 |
课题论文 |
考核、奖励 |
具备与本人现任教师身份相对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高级职务。凡获国家级奖励者,不受此限制;获省级综合奖励者或取得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在读,专业技术职务可破一项一格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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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学年教教师测评、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评价均为优秀,学生满意度均在80%以上;任教以来,所任班级(兴趣小组)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竞赛中成绩卓著并获奖; |
获市级评优课一等奖(省级评优课二等奖),或市级现代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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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来,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必须撰写1/3以上内容),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3篇(或2篇省级、2篇市级论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
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如期结题(参与者应为省级以上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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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市级综合奖励(省级教育教学单项奖)或两次县级综合奖励,
或近5年内有2次年度考核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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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徐州市青年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
学历、职称 |
评教、指导学生获奖 |
评优课、技能大赛 |
课题论文 |
奖励及其他 |
具备与本人现任教师身份相对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职务; |
近5年,学年教师测评、学校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评价均为优秀,学生满意度均在80%以上;任教以来,所任班级(兴趣小组)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竞赛中成绩卓著并获奖; |
任教以来获市级评优课三等奖,或市级现代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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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来,正式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必须撰写1/5以上内容),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教育教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1篇省级及以上论文、2篇市级论文;
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如期结题(参与者应为省级课题子课题负责人,且有子课题方案),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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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县级单项教育教学奖励。
同等条件下,具有半年及以上乡镇学校支教经历者优先。 |
教师(校长)任教(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1.违反徐州教育 “十条禁令” 的;
2.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的;
3.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有侮辱、歧视学生言行的;
4.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的;
5.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标准的;
6.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过处分的;
7.伪造学历、学位、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
8.其它文件规定“一票否决”的违规行为,校长任职期间学校有其它“一票否决”违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