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二中第三十三届校运动会大会纪律
一、各项比赛提前十分钟点名,一次点名不到者,取消比赛资格。
二、各班应按指定位置参观,学生不得随意走动或进入比赛场地。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由裁判员带领进入比赛场地,比赛结束立即回到班级参观。
四、运动员应服从大会统一指挥、服从裁判的裁决,如有问题,应逐级上报到仲裁委员会。
五、班主任要教育本班运动员自觉遵守大会纪律、比赛规则,爱护公物,注意安全,防止伤害事故发生,对违反纪律教育不改者,裁判员有权取消比赛资格,对严重肇事者,大会将点名批评直到纪律处分。
六、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和冒名顶替,如发现查出者一律扣其班级团体总分,追回奖品并点名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