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依据《徐州市20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信息告知各位家长,请认真阅读。如有需要,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程序,准备好相应材料,上报学校。逾期未按要求上报的,学校将不再予以受理。
一、生源地贷款的性质
生源地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发放贷款,先由学生所在学校对学生贷款资格进行认定,待录取通知书下达后,学生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二、生源地贷款的条件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我们高中学校目前只对本校高三即将考入大学并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
三、生源地贷款的借款人
生源地贷款由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四、生源地贷款的额度、利息和期限
2014年入学的新生贷款上限为本专科生8000元。学生获得贷款后,由支付宝在规定的日期,统一向学生所在高校指定的收费账户汇款。生源地贷款的利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支付,毕业以后(毕业当年9月1日起)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生源地贷款的期限,按贷款时至毕业的年限加10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4年。
五、学校认定所需要的材料及时间要求
1、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复印件(低保证、特困证、下岗证、残疾证、街道居委会开具的证明。但是要求以上证件在有效期以内或者要有年审。)、本人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原件待其核实后退还本人)(注:借款学生和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提供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12日下班前
是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 不申请
家长签名:
徐州市第二中学
201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