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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关于评选优秀党员的通知

2014年06月05日 08:55 佚名 点击:[]

为树立学校共产党员先进典型,激励学校共产党员创先争优,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党委决定于今年七一前后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现就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名额

文、理科支部各4名。

二、评选推荐条件

1.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性观念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我要求严格,思想品德优良,清正廉洁。

3.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受到师生敬佩爱戴。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 69下午第8节课,以支部为单位,由支部书记负责进行推选。

()各支部要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充分发扬民主,对推荐对象要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的党员倾斜。

学校党委严格组织审核评选,评选结果在徐州二中校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四、材料报送有关事项

()610各支部将推荐名单报送党委办公室。

()所有申报者均需附1000字左右、实事求是、生动具体的事迹材料。611将电子稿上报学校党委办公室。

                                            徐州二中党委

                                                 20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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