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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徐州市第二中学巡课制度

2014年05月29日 16:43 教务处 点击:[]

为了认真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贯彻落实《学讲计划》的精神,保证质量监控的效果,依据《徐州市教育局中小学校巡课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巡课目的

     建立和实行巡课制度,一是要加强常规管理,保证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杜绝课堂教学事故;二是要更好地突出“学讲方式”这一主题,通过巡课发现教学中的问题,使“学进去,讲出来”的教学方式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更好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巡课内容

1、课前准备情况。

上课小预备铃响,任课老师是否到达所在班级,重点关注课前2分钟(小预备铃响后)任课教师是否到位;学生学习用品是否摆放整齐;学生在教室内是否静坐等待。

2、教师规范行为情况。

教师是否有私自调课现象,是否有脱岗或中途离开课堂现象。

3、教师精神状态。

教师是否做到仪态端正,教态亲切,精神饱满,使用普通话教学;是否规范使用板书,是否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是否坐着上课(除身体不适外), 是否有接听、观看手机等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行为。

4、课堂教学的组织情况。教师是否采用“小组合作学习”的形式组织教学,是否有学生的小组合作交流与讨论;检查课堂纪律情况,必要时可以进入教室内听课35分钟;重点关注学生参与课堂活动情况(如学生注意力是否集中、是否积极参加活动、是否有打瞌睡现象、是否随便和周围同学讲话、吵闹、课堂气氛是否活跃等)

5、其他问题。学生是否有未向教师请假擅自脱离体育课、劳技课、信息技术课等活动课堂留在教室内的现象,如遇到类似上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相关任课教师或班主任。

三、巡课办法

1、建立巡课制度。由中层以上干部及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巡课工作小组进行检查;做到巡课全覆盖,每堂课都要保证有2名巡视人员分别进行全程巡课。

2、年级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年级的“学讲课”的常规落实、巡查、整改工作,并接受巡课小组的督查。

3、校级领导每天巡查不少于1节课,教务处、教科室正副主任每天巡查不少于2节课,其他中层干部每周巡查不少于3节课,轮值人员巡查每天不少于2节课。

4、巡课的具体时间由学校教务处统筹安排,巡课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并进行签字,并及时上交教务处。

5、 当天的问题当天反馈。通过谈话、辅导、教研活动等形式解决巡课中发现的问题,并利用校内媒体公示,学校教务处、教科室每周应对巡课记录进行汇总梳理,在学校行政办公会上反馈。学校教务处、教科室要做好巡课资料的存档备查工作。

6、 学校应对巡课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并按照教代会文件相关规定,与责任人的绩效工资、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等问题挂钩。

7、巡课人员因事不能履行职责,应在其他时间补足巡课次数。

四、巡课人员职责

1. 巡课人员要认真学习《巡课实施方案》,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准时到岗,按规定的格式及时、认真、如实的做好巡课记录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2. 巡课人员对巡课过程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与有关教师交流,处理、解决问题。

3. 巡课人员对巡课过程中发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应及时向教务处或校长室汇报,学校决定是否应向上级领导汇报。

4. 巡课时,一般情况下不进入教室(特殊情况除外),应尽量减小对正常课堂教学的影响。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徐州市第二中学

20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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