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及教代会提案的有关内容,经学校研究,修订徐州二中出勤请假制度。
1、学校实行坐班制,教职工请假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教职工病事假:
(1)半天以内病事假:本人应先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外出登记单,凭单在传达室登记,返回时应注明返校时间,不登记外出者按旷工处理。教职工因事外出每周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1小时,外出超过l小时及两次以上时间累计事假(6小时按一天事假计算,按月统计)。教职工因病挂水或理疗未影响工作者,凭医院诊疗材料(病例、病情证明、检查或检验报告、缴费单据)到学校办公室备案,传达室照常登记,学校将根据情况作累计。外出不能按时返校或晚到校者应提前到学校办公室登记备案,否则按早退或迟到处理。
(2)半天及以上病事假:本人应到学校办公室领取请假表(请病假须携带医院诊疗材料), 经校长和相关处室(教务处、德育处、年级处)负责人签字后将请假表送交学校办公室备案,病、事假结束后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原则上不允许别人代请假。
3、教职工公假:
(1)半天以内公假应先到分管校长处填写公事外出单,凭单在传达室登记,返回时应注明返校时间。
(2)半天及以上公假应先到学校办公室领取请假表,经相关处室同意并经分管领导及校长签字后将请假表送交学校办公室备案,公假结束后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原则上不允许别人代请假。
4、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教工凭医院诊疗材料提出书面申请每天可晚来半小时。
5、哺乳期女教工(子女一周岁以内)提出书面申请可享受每天一小时哺乳时间。
6、教职工原则上不得利用工作时间接送子女。确因特殊情况需接送的,本人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按事假处理。
7、其他法定假(如产假等)按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8、本制度从2012年2月7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