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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第二中学教研组长聘任管理办法(暂行)

2014年02月23日 09:39 - 点击:[]

徐州市第二中学教研组长聘任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明确教研组长工作职责和相关要求,促进师资队伍业务水平的整体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研组长  

1、主管: 教科室

2、资格  

1)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专业功底扎实,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工作业绩突出。  

2)具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有高三毕业班的任教经历和组织中高考备考经历,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责任心,师德表现好。  

3)要求身体健康,能够团结协作,善于协调,落实好学校各部门下达的任务。  

3、聘任  

教研组长任期两年,每两年重新聘任,优秀者可连任,原则上新聘任25名教研组长。教研组长年龄超过50周岁不再留任。行政人员、年级组长原则上不兼任教研组长,教研组长由教科室推荐,学校审核批准。  

4、职责  

1)学期初制订教研工作计划,指导备课组制订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学期末完成教研组总结,并上交教科室。  

2)每周有针对性地听本组教师一节课,并作好评价,及时反馈情况。  

3)每学期进行不少于六次学科教研活动,并作好活动记载。  

4)每学期必须讲一次示范课或研究课,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提高学科教学质量。  

5)协助教导处做好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6)组织本组教师严格做好期中、期末考试的命题,把好命题签字关;参与质量分析会,并指导备课组提出整改措施。  

7)注意搜集学科的教学信息,重视学科资料的积累。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教学、教研工作。  

9)指导本组新教师的教学工作。  

5、待遇  

根据学校年总考核、绩效管理办法等给予一定的津贴。

6、考核  

每年根据《徐州市第二中学优秀教研组评选办法》进行一次优秀教研组的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 一定的奖励。  

教研组长在任职期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或自动申请离职,或学校给予免职。  

1)不履职:①不能积极开展教科研组活动达三次以上者;②不能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教学科研任务;③不能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方面的任务。  

2)不适应:①因能力水平等因素,上任后自感能力有限或教研组同事认为如此者;②因身体等因素无法正常开展工作者;③在组内不能形成良好的教科研氛围,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者;④教研组工作无起色,且不听批评帮助,我行我素者。  

3)不作为:①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者;②严重违法违纪,并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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