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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第二中学课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2014年04月22日 10:43 - 点击:[]

徐州市第二中学课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作用,促进学校教科研上水平、上台阶,现根据徐州市教育局教科所课题经费使用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徐州市第二中学课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经费来源

1、教育局下拨的专项科研资助经费;

2、学校划拨的科研经费。

二、科研经费的管理

1、学校所有的科研课费由学校财务统一归口管理,课题研究各专项科研经费,专款专用,未经批准不得挪用;

2、设立科研经费收支册,科研经费收支册由学校财务室直接掌握,课题组的年度总结汇报中,必须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三、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

 1、课题开展研究购置的仪器设备、元器件和工具等费用;

 2、课题开展研究过程中的差旅费及邮电费用;

 3、课题开展研究需要技术资料、印刷等费用;

 4、科研课题鉴定(开题、结题等)必要的费用;

 5、经科研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专项费用。(如小型会议、运送物品劳工等)

 6、可利用课题经费做新课题的前期准备的工作,申请课题的各种费用可列入成本。

 7 、徐州市教育局划拨给“学科基地”的科研资金及学校为此而配套的科研经费,专用于学校科研活动方面的开支。

四、科研经费使用办法

 学校课题经费的使用,由课题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学校教科研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并报校长批准,会计室方可列支。

五、科研经费奖励办法

1、科研课题研究中发表的论文奖,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课题研究奖励办法分立项、过程、结题、成果四部分,各级奖励总金额分别为:校级500元、市级1000元、省级2000元、国家级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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