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第二中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员不得迟到、早退,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坚持心理咨询的经常化、规范化。
2、心理咨询员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3、心理咨询员要对师生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格保密。
4、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5、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6、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7、咨询员如发现无法帮助来访者,应作好适当的转介建议。
8、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咨询员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9、 恪守职业道德,不得以任何借口,利用咨询过程谋取个人私利。
10、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