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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书香校园”、“书香个人”、“书香学生”及“书香家庭”活动的补充通知

2016年03月10日 08:11 教科室 点击:[]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书香校园”、“书香个人”、“书香学生”及“书香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补充通知

 

    为更好促进广大中小学教师学生阅读活动的开展,激发广大师生阅读热情,徐州市教育局委托徐州市教育教学研究室举办徐州市教育局“书香校园”、“书香个人”、“书香学生”及“书香家庭”评选表彰活动,通知于20156月发出,但由于各项活动的冲击,各县(市)区、直属学校上报材料不全。现特通知各县(市)区教科所或教研室负责教科研的同事、各直属学校教科室主任督促完成材料上报任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徐州市教育教学研究室

201637

附件: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书香校园”、“书香个人”、“书香学生”及“书香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为更好促进广大中小学教师学生阅读活动的开展,激发广大师生阅读热情,迎接第20个世界阅读日和江苏省书展暨全民阅读活动,营造全民阅读、书香彭城的浓厚氛围,徐州市教育局委托徐州市教育教学研究室举办徐州市教育局“书香校园”、“书香个人”、“书香学生”及“书香家庭”评选表彰活动,以表彰先进、展示成果、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阅读活动更加持续、深入、健康地开展。现将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书香校园、个人、学生、家庭评选要求

(一)   书香校园:

学校具有长期规划并已切实落实到行动中,开展了丰富、具体、有效的读书活动;

1.  学校读书活动有计划、有落实和检查,形成了良好的阅读影响和风气;

2.  学校有投入、有文化环境布置;

3.  关于学校读书活动的计划安排和思考一篇(2000字左右);学校近三年来的读书计划安排;相关的读书活动记录(笔记、照片等);

4.  由各县区、直属学校先行审定上报,市教育教学研究室组织评审;

5.  申报名额:各县及铜山区、贾汪区可各申报两所学校,其余各区申报一所,直属学校自行申报。

(二)   书香个人

1.  能自觉进行广泛而丰富的阅读,教学效果好,对学生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

2.  教学和科研成果丰富,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每县及铜山区、贾汪区限报10人,其余各区每区限报5人,直属学校每校限报1

3.  要求:每人一篇个人小传(2000字左右);近三年内发表文章及承担课题;要求有一节县级及以上评优课;在校级及以上读书交流活动中的演讲(讲座)证明及文字交流材料;个人近三年的阅读书目。

(三)   书香学生:近年来的阅读书目,阅读成长体会(不少于1000字),参加活动记录(文字、照片、视频)、获奖证书等。申报人数要求:每县(含铜山区、贾汪区)申报3人,其余各区2人,直属学校一人。

(四)   书香家庭

以视频方式由家长、孩子共同介绍家庭藏书、读书、亲子共读情况。视频不超过5分钟。申报名额要求:每县(含铜山区、贾汪区)两个名额,其余每区及市直属学校各一个名额。

 

二、材料要求:

1.    凡学校环境、证书等均以PPT形式整理发送,书香家庭以视频(不超过去5分钟)形式发送。所有材料均以电子稿形式发送。

2.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6530日。

3.    材料传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徐州市教育教学研究室

2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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