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浓厚校风、学风和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拓展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先进典型,促进我校社团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社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活动,评比办法如下:
一、评比项目
1、先进集体:优秀社团占社团总数的30%。
2、先进个人:
(1)优秀指导教师:按社团总数的30%确定人数评选;
(2)优秀社团干部:按社团干部总数的30%确定人数评选;
(3)社团活动先进个人:每个社团人数的20%确定人数评选。
二、参评对象
1、按时登记注册的各类学生社团;
2、各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社团干部和社团会员。
三、评选时间
每学年学期末
四、评比细则
1.教师的考核评选依据《徐州二中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2.学生的考核评选由各社团依据各社团章程自行组织
五、评比步骤及要求
1、各社团自行推荐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社团干部和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候选人,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逾期不报材料的集体和个人,将被视为弃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由学校社团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相关评比细则对申报者进行审查。
3、对社团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徐州市第二中学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