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学生会委员选举办法
徐州二中第十一届学生会
选 举 办 法
根据学校团委、第十届学生会委员讨论决定,我校第十一届学生会选举办法制定如下:
学生会候选人经过第十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讨论、酝酿后,由大会主席团提名,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超过半数,以票数从高到低当选。
出席本次学代会的代表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意者在其名字下面的空格内画“√”,不同意时不画,若另选他人,在后面余下的空格内填上你要选的代表姓名,并在其名字下面的空格内画“√”方可有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应小于或等于36人,超过36人的作废。
会场设有投票箱,投票时,主席团成员(上届学生会委员)先行投票,然后,其他代表从右到左按次序投票。
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清楚,符号准确,选票划写模糊不清者作废,选举人将票写妥后应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
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启封清点票数,并将结果报大会主席团,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
计票完毕,经大会主席团批准,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本办法经徐州二中第十一届学代会通过实施。
徐州二中团委、学生会
第十一届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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