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市区公办幼儿园(所)、中小学及
部分民办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收费标准的通知
徐价费[2012]188号
鼓楼、云龙、泉山区物价局、文教体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市直相关学校、幼儿园:
现将2012年秋季学期市区公办幼儿园(所)、公办中小学校及部分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徐州市物价局 徐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市区公办幼儿园(所)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幼儿园
等级 |
全日制
(元/月) |
寄宿制
(元/月) |
托儿班
(3岁以下) |
备 注 |
省示范园
(省优质园) |
330 |
在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50元 |
在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不超过30元 |
1、以上标准,各类幼儿园可根据自身办园实际情况适当浮动,但上浮最高不得超过15%,下浮不限。需上浮收费标准的幼儿园事先必须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2、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应根据家长的需要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假期收费标准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3、报销标准。保育教育费按每月80元的标准,由家长单位负担。男方单位上半年,女方单位下半年。 |
市示范园
(市优质园) |
250 |
市一类园
(合格园) |
190 |
市二类园 |
150 |
市合格园 |
120 |
市区公办小学、初中收费标准
收 费 项 目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代收费 |
社会实践活动费 |
20元/生.学期 |
到德育实习基地活动的收费,按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
农村学校无此项目。 |
校服费 |
按招标价格 |
自愿原则。农村学校无此项目。 |
服务费 |
住宿费(初中) |
100元/生.学期 |
农村学校寄宿生免收。 |
市区公办高中收费标准
收 费 项 目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学 费 |
450元/生.学期 |
一般高中 |
600元/生.学期 |
市重点高中 |
800元/生.学期 |
省重点高中 |
代
收
费 |
教材(磁带)费 |
280元/生.学期 |
高一 |
240元/生.学期 |
高二 |
60元/生.学期 |
高三 |
簿本费 |
10元/生.学期 |
|
校服费 |
|
男生不超过226元;女生不超过216元。农村中学不作要求。 |
军训服装费 |
|
统一购置不超过40元;租赁不超过15元。 |
服务费 |
住宿费 |
300元/生.学期 |
一中九里校区 |
300元/生.学期 |
侯集中学(4人间) |
250元/生.学期 |
侯集中学(6人间) |
150元/生.学期 |
矿大附中 |
100元/生.学期 |
其他学校 |
择
校
费 |
一 中 |
2.5万元/生 |
高一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学费。 |
侯集中学 |
2.3万元/生 |
三 中 |
2万元/生 |
徐高中、36中 |
1.5万元/生 |
2中、5中、
35中、37中、九里中学、王杰中学 |
1万元/生 |
其 他 |
0.6万元/生 |
市区部分民办初中、高中学费标准
学 校 名 称 |
学 费 标 准 |
备注 |
初中 |
撷秀初级中学 |
1800元/生·学期
3000元/生·学期 |
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3000元/生·学期的标准从2012年秋季招收初一新生起执行。 |
树人初级中学 |
树德中学 |
3500元/生·学期 |
从2012年秋季招收初一新生起执行, 试行期二年。 |
黄山外国语学校 |
1500元/生·学期
2800元/生·学期 |
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2800元/生·学期的标准从2012年秋季招收初一新生起执行。 |
辅仁学校 |
1250元/生·学期
2700元/生·学期 |
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2700元/生·学期的标准从2012年秋季招收初一新生起执行。 |
高中 |
撷秀中学 |
6000元/生·学期 |
|
树人中学 |
5000元/生·学期 |
|
昕昕中学 |
3800元/生·学期 |
|
大成中学 |
3800元/生·学期 |
辅仁学校 |
2000元/生·学期
3600元/生·学期 |
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3600元/生·学期的标准从2012年秋季招收高一新生起执行。 |
高考、中考收费
收 费 项 目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高
考 |
报名费 |
20元/生 |
|
体检费 |
20元/生 |
不包括肝功能检查 |
统考科目考试费 |
26元/门 |
|
选修科目考试费 |
26元/门 |
|
必选科目考试费 |
20元/门 |
技术课程 |
必选科目考试费 |
15元/门 |
其他科目 |
中考 |
报名费 |
12元/生 |
|
考试费 |
9元/门 |
总门数不超过7门 |
注:
一、对参加英语口语等级测试的中小学生,每生收费5元(含等级证书工本费)。
二、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学期结算,多退少不补。
三、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回扣的,须全额返还学生。
四、公示内容如与相关政策文件不同,以政策文件为准。
五、投诉举报电话:
1、市政府纠风办83731992;2、市物价局12358、83734620;
3、市教育局83723007、83723641;
4、各区文教体局:鼓楼87636735;云龙80803402;
泉山85901790;金山桥开发区87986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