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本机关各科室会计档案均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类、编号、装册、装合,保证案卷目录与档案帐物相符,编好目录说明,以便查找方便。
3、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本单位财务部门保管一年,原则上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
4、财务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按期归档并及时移交,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和虫柱,保持档案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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