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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教室安全用电规定

2008年11月28日 10:20 admin 点击:[]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摄像头、投影仪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不得私自搬移所有电器的使用位置、不得私自改变室内电器用途及所有电器线路。

3.教室内所有电源插座严禁为手机、电池等充电,严禁使用电热器具。

4.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须本班电教课代表专人负责,不得用于做游戏或私自拆装软硬件。

5.多媒体设备、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6.楼道应急灯插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发生意外时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校方有关部门,严禁自行处置。

8.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上述各项规定须严格遵守执行,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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