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二中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学校低值易耗品的供应工作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学校各部门可根据 需要领用。特需用品,可由部门提前三天写出购物申请,根据物资采购制度规定 程序办理购领。
(二)、实验室需要的特殊低值耗品,由采购员和实验员共同采购,由经办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
(三)、各种办公用品和其它专用物资,原则上应该由保管员统一保存在保 管室。保管员保管的各种物品应分类储存,不能混放。注意加强防火、防水、防 盗等安全措施。
(四)、各部门、教研组、班级领用物品,必须持领用凭单领取。保管员要 随时记账、统计。为保证满足教学和办公所需要的物资供应,保管员对各类物资 的储备量做到心中有数,每月盘点一次,掌握库存情况的变化。库存不足时,及 时向领导提出申购计划,以便及时补充。做到购置有计划、储存有定额。
(五)、对于非教学用品,要严格控制供应,以免造成浪费。水电的维修零 件和生活设施用品的发放,必须经总务处主任批准。
(六)、低值易耗物品和物资材料发生非正常损耗或丢失时,必须查明原因,由保管员填制“低值易耗物品报损单”或“物资材料消耗单”,由总务处主任签 署意见并报分管校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