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中期中考试六校联考有关事宜的通知
本学期高一、二年级期中考试将继续实行六校联考,根据市教研室教学进度,期中联考定于2009年4月22-24日(第十一周)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考试科目
1、高一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
2、高二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由于高二学业水平测试复习及考试的原因,故选修科目此次不统一考试)
二、考试说明
1、科目考试时间:高一、高二语文均为150分钟,高一、高二数学、英语为120分钟,高一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均为90分钟。
2、考试范围:见下表
科目 |
高一 |
高二 |
语文 |
必修三完成 |
《唐诗宋词选读》结束 |
数学 |
必修五结束 |
文科:必修1—2结束
理科:必修2—2第2、3章、
必修2—3第1、2章 |
英语 |
模块三完成 |
模块七第二单元结束 |
物理 |
必修2:第五、六章结束 |
|
化学 |
必修2:专题2结束 |
|
政治 |
必修2:第三章第五课结束 |
|
历史 |
必修2:专题4结束 |
|
地理 |
必修1:第四单元
必修2:第二单元结束 |
|
生物 |
必修2:第三章结束 |
|
3、命题原则:各科试题均循大纲要求,贯彻高考改革精神,按照重基础、重能力的基本原则,重点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应用,突出能力突出理论联系实际。高一(7:2:1)、高二试题(6:3:1)难度低于高考,与各科大纲要求基本吻合,但试题形式、试卷结构要靠近高考。
4、试卷分值:高一、高二语文、数学试卷满分为160分,英语满分为120分,其它科目满分均为100分。(100、120、160分制统计率说明:及格率60/72/96分,优分率80/96/128分,低分率40/48/64分。)
三、考试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高一 |
高二 |
4月22日
(星期三) |
上午 |
7:30—10:00 |
语文 |
|
10:30—12:00 |
物理 |
|
下午 |
2:00—3:30 |
历史 |
|
4:00—5:30 |
生物 |
|
4月23日
(星期四) |
上午 |
7:30—9:30 |
数学 |
|
10:00—11:30 |
政治 |
|
下午 |
2:00—3:30 |
化学 |
|
4:00—5:30 |
地理 |
|
4月24日
(星期五) |
上午 |
7:30—9:30 |
英语 |
|
9:40—12:10 |
|
语文 |
下午 |
2:00—4:00 |
|
英语 |
4:20—6:20 |
|
数学 |
注:高二选修科目(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考试未安排在本次考试日程表上,由各校自行确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