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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申报2009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及教育教学论文鉴定的通知

2009年02月13日 17:54 admin 点击:[]

关于对申报2009年教师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

及教育教学论文鉴定的通知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2009年继续组织对申报中学高、中级教师职务人员、高校、中专校教师中级职务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及教育教学论文鉴定。此项工作分别由各系列相应级别评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育教学论文鉴定

申报教师职务人员论文(课题、论著)上报及鉴定相关要求,参照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对申报2005年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教育教学论文鉴定及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徐教职称〔20051号文,可登陆“徐州师资网”查阅)执行。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论文鉴定最多报代表作5篇,其中教研员最多报代表作8篇。只报送论文(论著、课题)原件,不须报送复印件。 

论文鉴定结果,将在2009年度徐州市各级各系列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提交给评审委员会,作为职评依据之一。原经各级各系列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教育教学论文鉴定组鉴定并认可的论文,今年参加职评时仍然有效。

二、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对申报中学高、中级教师,市属高校、中专校中级教师职务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内容:所申报专业(学科)课程内容、教育理念、教学基本功和教育教学素养等。

()教学能力测试形式:面试、说课相结合。说课为随机指定课题,限时备课,限时讲授。面试题当场抽取,限时准备,限时回答。

()中学高、中级教师教学能力测试拟定于4月份进行;市属高校、中专校申报中级教师职务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拟定于67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有申报人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对未按要求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及测试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职评。

()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将在职评时提交给各级各系列评审委员会,作为职评依据之一。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两年内有效。

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苏人通〔2002104)要求,每人收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论文鉴定(答辩)100元。                

附件:

1.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论著)鉴定表(徐州师资网下载或到校办公室领取)

2.申报教师职务教学能力测评表(徐州师资网下载或到校办公室领取)

3.申报教师职务教学能力测试说课简案纸(徐州师资网下载或到校办公室领取)

4.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论文鉴定汇总表(到校办公室填写)

5.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教学能力测试汇总表(到校办公室填写)

 

 

 

 

 

OO九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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