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高三毕业生
《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依据《徐州市2017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信息告知各位家长,请认真阅读。如有需要,请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程序,准备好相应材料,上报学校。逾期未按要求上报的,学校将不再予以受理。
一、生源地贷款的条件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
二、生源地贷款的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生源地贷款的额度和期限
(1)额度:申请贷款金额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8000元,且必须为整数。
(2)期限: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
四、生源地贷款程序
(1)首先在规定的时间,携带必要的材料,到学籍所在地学校申请,并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2)其次,待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携带录取通知书,到原就读高中进一步完善大学就学信息,并打印正式申请表。
(3)最后,携带正式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五、学校认定所需要的材料及时间要求
1、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原件待其核实后退还本人)(注:借款学生和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如2016-2017年度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要求提供困难证明材料。
六、提供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5日下班前
是否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 不申请
家长签名:
徐州市第二中学
201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