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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2014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14年07月25日 08:14 佚名 点击:[]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教育局

2014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本科学历报考者限1986731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者限1981731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者限1974731后出生;

4.本科学历报考者限徐州户籍或生源,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报考者户籍不限;

5.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6.本科学历报考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可先参加招聘,应聘上岗后再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3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高校就读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教育工作情形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学科、岗位及要求

详见《2014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学科一览表》、《2014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办法

()招考岗位查询

徐州教育网:www.xze.cn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lss.gov.cn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014718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面试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

原徐州市第九中学院内(市宣武市场南新生街76)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分两次报名。笔试、面试均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笔试按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面试按学校招聘岗位报名。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100元,面试考试费100元。

()报名提供材料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从网上下载《2014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持《报名表》现场报名。

2.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粘贴的1张)。

3.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

5.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徐州教育网、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学校通知。

四、考试

()笔试

笔试考试为1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等。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724日上午9301600,地点:同报名地点。

笔试时间:2014725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

面试由市教育局分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按招聘学科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公示三天。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可自愿报考12所学校。面试重点考核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与技能,形式主要为课堂教学和答辩,满分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成绩70分,答辩30分。

()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校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分别由市教育局、各招聘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招聘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人员同时符合上述两种标准体检合格。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发现问题并经查实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认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符合报考条件第6条中竞聘上岗后补教师资格证情况者除外)

招聘单位应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移交、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入编等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作纪律

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对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               05168372229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3732198

监督电话:市教育局               051683723007

九、本《简章》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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