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及学校的财产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本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2、办公室安全用电由校长办公室、工会和安保处管理并负责“一岗双责”的落实考评。教职工平日注意节约用电,下班离开办公室必须做到切断灯、饮水机、电脑、空调等电器电源,责任到人。(注:办公室的直接责任人为当天值日教师)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简易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注:教室的直接责任人为本班班主任)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禁学生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学校将由总务处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4、加强师生用电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要求,做好电器防火、防触电等安全保障。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严禁自行处置。
徐州市第二中学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