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的性格悲剧
叙事长诗《孔雀东南飞》是汉乐府民歌中的杰出作品,它叙述了焦仲卿、刘兰芝真心相爱却无法相守、最后以死相殉的爱情悲剧。与其说焦刘的悲剧是封建礼教、封建家长专制迫害所致,倒不如说他们的婚姻悲剧与刘兰芝的性格有着更大的关涉。特殊的时代生活和社会历史环境塑造了刘兰芝追求个性解放以及自由的叛逆性格,而中国传统文化“个人”和“自由”的缺失,又最终导致了刘兰芝个人的反抗在“伦理本位”的社会面前注定以失败告终。也就是说,刘兰芝特立独行的性格,导致了她婚姻和爱情的悲剧。刘兰芝的性格悲剧所揭示出来的社会意义,也正在于社会传统的巨大滞后影响力对于初生历史的窒息性。
一、混乱的社会、特殊的家庭环境塑造了刘兰芝独立自主的个性
《孔雀东南飞》发生的时代背景是东汉建安末年,在汉献帝(公元196-220年)在位的25年之中,这是一个政治黑暗、军阀混战、瘟疫横行、民不聊生的混乱年代。汉代的最高统治者一直都很重视表彰儒学与孝道,从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口号,到儒家思想正式被确立为官方正统思想就说明了这一点。
然而到了建安时代,情况却发生了逆转,如曹操在“举贤勿拘品行令”中,公然要求群臣在举荐人才之时,可以无视其人品的仁孝与否。孔子的后裔孔融对亲子关系发表了更为大胆的议论: “父之于子,当有和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后汉书·孔融传》)“被儒家视为庄严神圣的亲子间的伦理道德,在这种大胆的思想面前被撕的粉碎,化为赤裸裸的生物现象了” [1](P279)。由此可见,儒家思想及其反复倡导推行的礼教已经从统治地位下滑至崩溃的边缘。在这样一个观念剧变的时期,重视自身生命、情感,重视现实人生的意识已经兴起。“人性真率的赤裸裸的表现,不以道德规范的丰富多彩的个性,不拘一格的存在方式,大量活生生的事物因此而展现或被创造出来。”[2](P243)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传统的礼教标准被颠覆,对妇女的言行也随之减弱。刘兰芝也正是在这样一个封建礼教束缚相对宽松的家庭中长成。从诗中的叙述我们得知刘家处于掌权地位的是刘兄,因此很多人推测刘兰芝的父亲要么已经过世,要么长期在外,父位的缺失往往会迫使儿女趋于早熟。因此刘兰芝刚强自立、倔强能干的性格不能不说与刘家以兄代父的家庭特点有着密切的联系。刘母是典型的封建礼教传统下的妇女形象语文教学论文,严格恪守着“三纲”、“五常”,缺乏主见;刘兄性格上的暴躁专横,使得刘兰芝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家庭环境下遇事不得不要有男子的勇气和胆识—— 面对事情只有具有了透彻的分析与预见性,才能使家庭及个人避免陷入受欺凌的境遇。
二、封建礼教、封建家长专制与刘兰芝特立独行的性格之间的矛盾导致了悲剧
周礼云,女子有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3]卷第二天官宰下(P10)《内则》要求的女子礼仪:“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臬,治丝茧,织纫组训,学女事以共农服;观於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礼相助奠。”)[4]卷第八内则第十二(P29)诗中刘兰芝自述自己“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可以刘兰芝从小就接受了正规的封建礼教教育。“……焦仲卿妻篇:‘腰若流纨素,耳着明月珰,指如削葱根,口如含珠丹’何工于赋美人也!……古人重其行,兼及其容。妇容不与德、言、工并列耶?”[5](P72) 由此可见刘兰芝是完完全全的接受了其所在的封建时代所要求她必须接受的闺德教育,并掌握了作为一个贤妻孝妇应该掌握的各种礼节和技能,是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但刘兰芝自尊、敏感以及倔强个性的释然,又注定了她在封建家长专制的代表——焦母面前不会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因此婆媳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的愈演愈烈。在深处逆境,不断受到外界力量的挤压之时,封建闺德束缚下的刘兰芝身上所具有的勤劳善良的一面就被刚强的一面所取代而占了上风。她对婆婆的刁难挑剔,即使碍于礼法虽不敢公然反抗,也难保没有怨怒之情形于色,这就不可避免的成为焦母眼中所认为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满怀委屈和怨愤的刘兰芝为了维护自身的人格尊严,反抗焦母的专制,她毅然的突破封建时代女方以归休为耻辱的常理,自陈“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谴归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当刚强的性格与封建家长专制激烈碰撞之后,刘兰芝也就开始走上了一条人生的不归之路。
刘兰芝的个性不仅表现在其对婆婆的反抗中还表现在她对丈夫的不满上,她并没有像旧时的女子那般虽独守空房却不敢有任何抱怨,反而是一针见血的斥责起丈夫“勿复重纷纭……仍更被驱谴,河言复还来?”。在封建时代,已婚女子被遣返回娘家是极为不光彩的事情。通常被谴的女子总是自叹命苦,以泪洗面,而刘兰芝坚毅的个性却使她在如此的情况下显得从容镇定,没流露出任何的软弱和狼狈。临别时,穿起严妆“事事四五通”,十分的考究,末了还“纤纤做细步”显示她的“精妙”和“世无双”。既肯定了自己的魅力,还表现出自己的存在与价值。这种带有炫耀性质的打扮,既是对焦仲卿不能坚决保护爱情的软弱行为提出的沉默的批评,更是对焦母发出的无言的挑战。
社会造就了刘兰芝追求个性解放以及生命自由的性格,而这样一种性格又促成了她爱情高于生命、自尊高于爱情这样一种价值认同。从刘兰芝特立独行的主动要求谴归到她的再嫁、再到她用生命进行抗议之时,她的婚姻悲剧、爱情悲剧背后无不折射出她的性格悲剧。
三、“个人”、“自由”观念缺失,社会中的艰难反抗注定了反抗者必将以失败告终
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是以家庭为中心的社会,按梁漱溟的话来说是一种“伦理本位社会” [6](P11),每个人都生活于一定的伦理关系之中,这样一种社会大环境必然会影响和制约社会中每一个个体并使个体成为社会所需的“合格产品”,即每一个个体都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社会所赋予他(她)的某一特定角色,角色又规范了个体的思想和行为。因此,个体对于其所承担的角色是否称职直接关涉到“个体的生活质量和一生命运的顺逆” [7](P34)。在焦家,焦父去世,焦母守寡并一手带大焦仲卿兄妹,长期操纵着家庭大权,是封建家长制的典型,传统“三从”、“四德”的观念已经成为焦母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势。而刘兰芝作为新一代人,带着“自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的家庭文化烙印走进焦家语文教学论文,持续几年都没有完成其所承担的角色转换,即她始终没有改变作为一个媳妇在她所处时代不应该有的“举动自专由”的个性特点。在焦母的思维定势中,她所需要的是一个孝顺的儿媳,一个在她眼里看来能够让其儿子“得自由”的儿媳妇,但刘兰芝在焦母眼里偏偏是不能让她的儿子“得自由”的女人。在刘兰芝三番五次的打破焦母固有观念中的伦理纲常之时,婆媳之间的矛盾冲突就不可避免的产生、激化,直至最后演变成一场无法收拾的悲剧。
既然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伦理本位社会,那么作为这个社会中的一员,尽管他是一个自然人,应该过着自然的本性的生活,但在汉代占统治地位的儒学家却竭力把人伦理化,让他过一种“伦理人的社会生活” [8](P102)。“所谓伦理人的社会生活,必然遵守古代圣贤的礼法和固有的道德,克制自己的情欲,统治自己的生活,使自己能够在社会上成为一个道行优良、理智坚定的善人。”[8](P102)在这样一种伦理本位社会中,“个人”、“自由”的观念是不存在的,人不是在为自己而存在,而是为了伦理关系中的对方而活。尽管刘兰芝所处的魏晋时代重视自身生命,追求美好情感的意识已经萌芽,但他们所处的生活环境却没有丝毫的变化:“家长未变,社会未变,依旧是卫道士们在利用着礼教、家长的特权在行恶,恶势力还是以其强大的惯性摧残着一切” 。[9](P85)礼教束缚在一定程度上的减轻并不意味着它的消失。即使是追求美好自由的爱情在礼教的重重规范和压抑下也依然被视为 “举动自专由”的不合伦理之举,也就注定了刘兰芝的抗争在严酷的事实面前只能是飞蛾扑火。
综上所述,刘兰芝的婚姻悲剧在于她没有认清自己所处的时代和社会特点,更在于她倔强、敏感的性格特征使其没能很好的完成个体社会化的历程,而任由其性格发展,因而没有扮演好伦理本位社会所赋予她的儿媳妇应尽的角色,以至于遭受了人生的巨大挫折,直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可惜的是,刘兰芝的一句“儿实无过错”,说明了即使在被休弃之后,她也没意识到正是她“举动自专由”的性格为她种下了婚姻悲剧的苦果。
总论
刘兰芝的性格悲剧所表现出来的深层意蕴是传统与现实之间的必然冲突,尽管魏晋时期人性觉醒已经成为一种自觉,刘兰芝这样一个有着自尊自爱的性格以及勇于反抗精神的女子依旧不能见容于这个以伦理本位为核心的封建社会。刘兰芝的抗争也只是一种自身合理的人性要求同违背这些要求的封建礼教之间的一种不自觉而且没有出路的冲突[10](P76)。特殊的时代和社会塑造了刘兰芝特立独行的性格,而恰恰又是这种性格导致了她婚姻和爱情的悲剧。刘的性格悲剧所揭示出来的社会意义也正在于社会传统的巨大滞后影响力对于初生历史的窒息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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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上海学林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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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游芳.《孔雀东南飞》的悲剧特征[J]闽西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学报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