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个人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一、时间要求:
1.2012年徐州市教师个人课题立项时间统一为2012年8月30日,结题时间为自2013年8月30日起至2013年9月20日止。逾期不结题的课题则取消立项。
2.主持人须于课题结题期内填写个人课题结题鉴定评分表,并在评审系统中上传,完成结题申请。接到结题申请后,由市教科所组织初审,凡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主持人可在规定时间提出复审,初审及复审期间均不得修改日志内容。
二、内容要求:
1.课题博客中发布的所有材料必须为立项后新成果且与课题研究相关,若为立项前成果或相关度低,则得分低或不得分。发布日志请依照评分表要求选择相应分类。
2.严禁抄袭,发现任何一篇抄袭则取消立项。转载要注明出处、作者。引用部分要加引号,且注明出处。一篇文章中有三分之一文字和其他作者文章相似或雷同视为抄袭。
3.结题报告的核心部分应是研究过程、研究结果及相关的研究结论,要求内容翔实,确有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和思考,结合自身实际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方法、策略。
三、评分要求:
项目 |
分值 |
上传时间 |
数量 |
备注 |
研究方案 |
20 |
2012年9月30日前 |
一篇 |
逾期、不发布不得分 |
读书心得 |
每篇最高10分 |
每学期中 |
每学期至少二篇,每篇字数不少于1000字 |
多发布的文章视质量酌情加分 |
其他材料(案例、教育故事、随笔等) |
每篇最高10分 |
每学期中 |
每学期至少二篇,每篇字数不少于1000字 |
多发布的文章视质量酌情加分 |
结题报告 |
最高20分 |
结题前 |
一篇 |
逾期、不发布不得分 |
总分 |
80分及以上合格准予结题,80分以下不合格不予结题。 |
100分以上具备评优资格 |
四、操作要求:
1.课题立项后请认真观看管理中心网站公告中“个人课题博客操作培训视频”,按规定要求操作。
2.请主持人随时关注网站公告,凭课题立项通知书可参加市教科所组织的相关活动。
3.个人课题的立项通知书必须和结题证书合并使用。凡未结题的课题不得仅凭立项通知书参与各类评比。
4.按期结题的课题市教科所将颁发课题结题证书,并依据质量评选出优秀课题主持人。
其他未尽事宜由徐州市教科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