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2011届普通高中二年级的在校生。
2.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准备参加2011年高考的高二年级在校生。
3.无普通高中和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而以高中同等学力报名参加2011年高考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2007年及以前的初中毕业证书,方可报考2011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4.2010年当年不参加普通高考的2010届及以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报考者。
5.外省户籍,在我省借读的2011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高二年级的在校生,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6.高一及以下年级的在校生不允许报考2011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考试。
二、报名办法
1.高二年级在校生的报名以学籍为准,往届生的报名以户籍为准。2011届高二年级在校生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中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办理考籍号,填写《江苏省2011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见附表2-1);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其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上述手续。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pgbm.jseea.cn(或http://www.jseea.cn),根据提示内容办理报名及填报报考科目等手续,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并签名。
2.省内2011届跨大市借读的高二年级在校生,须回原学籍学校报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考,考生应出具经加盖原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学籍证明,经借读地招办同意,再办理借考手续后方可借考。
3.本市内跨县(市、区)借读的高二年级在校生原则上回原学籍学校报名。
4.采集考生信息时,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三、报名时间
1.考生身份证等信息采集时间:报名点通过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或手工)采集本报名点考生身份证信息时间为:2009年10月28日前。
2.网上报名时间:学业水平测试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5-7日,逾期不得补报。
3.网报确认时间:2009年11月5-7日考生签字确认报名信息。
四、报名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
(1)自然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考籍号、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电话等。采用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直接录入文字形式采集。
(2)电子照片。2011届高二年级考生由所在中学或市、县(区、市)招办负责电子照片采集。社会考生报名时在报名点当场拍照采集。
2.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兼文科类、艺术兼理科类、体育兼文科类、体育兼理科类,考生必须选择其中一类作为报考意向。
3.考试科目。考生报名时必须选定必修和选修科目,以及参加本次考试的必修科目(含信息技术科目的选修模块),以便编制准考证号和安排考试。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时,须按报考科类对必修、选修测试科目的选考要求,参加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在参加艺术、体育类院校或专业录取时,两门选修科目测试等级可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五、有关政策规定
1.各地必须遵循高考与学业水平测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考籍号必须按照“一人一号,一号到底,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编排和使用,考生在报名考试有效期内只能用同一个考籍号。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
3.从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按规定转为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第,但不享受加分参加划线和投档的政策。我省户籍但学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最迟在高考考场编排前需出具外省省级考试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至我省教育考试院(其学业水平测试在高考中的等级要求与我省考生一致),经省考试院高招处审核后开具成绩证明至该生所在的市级招办,待市级招办将该生的考籍号报至省后,由省统一办理同类考生的成绩更正手续。此项工作的截止时间为每年高考考场编排完毕前。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只通知等级,不通知原始分。
六、注意事项
1.在发放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时,要求每位考生必须签订江苏省2011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 报名期间,各报名点和各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指导考生了解学业水平测试网报的有关政策与方法,正确填写有关表格和进行网报,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并要求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认真进行审核,县(市、区)招办最后对每一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
3.所有考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籍号等信息必须由省进行修改。高三考生在网报前如发现现有的以上四项信息与事实不符,应立即逐级上报,最终由省对各市上报信息在网报系统中进行修改并确认。考生所上报的修改信息中如户口簿与身份证一致的,以身份证复印件为准;如户口簿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则须出具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有关证明。各市将本市需要修改的考生信息汇总后于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学测科(见附表2-2)。
附表:2-1、江苏省2011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信息采集表(草表)
2-2、2010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高三年级考生信息修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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