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二中年级组(年级组长)工作考核奖惩试行条例
为使年级组(年级组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最优化,依据徐州二中各项制度中有关年级组(年级组长)工作考核奖惩的规定,汇总制定成本条例。
一、考核奖惩原则
1、年级组长实行聘任制。按择优任用的原则每三年聘任一次,根据本人申请或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提名,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由校长聘任。工作任务完成较好者可连续聘任;无正当理由,拒聘年级组长岗位的,停发学期学校综合奖,当年考核视为不合格。
2、对于在任期内不认真履行年级组长岗位职责,或因失职、渎职造成本年级较大事故或对本年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年级组长津贴,解聘年级组长职务等处罚。凡因以上原因被解聘的年级组长,停发学期学校综合奖,当年考核视为不合格,今后三年内不得评聘任何职称职务和各种荣誉奖励。
3、年级组长月津贴发放办法:本年级各班班主任月津贴的平均数额为年级组长的月津贴。
4、各种类型的先进个人的评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程序,依据该学年本年级工作考核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并按我校有关奖励规定给予奖励。
5、各层次的文明年级组等的评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程序,依据该学年年级工作考核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为主,确定获奖年级。
6、年级组每月工作考核得分:为本年级各班每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二、工作职责与考核项目
1、年级组长要按时参加有关会议、遵守会议纪律并认真记录。因事(病)需请假并得到批准。因故缺席会议的年级组长事后要主动到有关处室领取任务并及时落实会议内容。年级工作日志记录完整,使用效果好。
2、年级组长要及时做好本年级组教师的管理及班级各项工作的组织参加和巡查工作(包括出勤、上课、晨读课、广播操、眼保健操、自习课、夕会课、卫生扫除及各种活动等),及时解决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按时圆满完成,并认真做好考核记录或及时上交考核反馈表。
3、主持召开本年级每两周一次的班主任工作例会,每月的年级教师例会,每学期组织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全体学生大会,每学期组织一次以上的家长会。组织月考质量分析会,要求在年级工作日志上认真准备会议内容、书写详细,会议记录在会后两日内上交到有关处室。
4、年级组长参加公开主题班会听课每学期不少于五节。年级组长每学期至少阅读一本有关班级或年级工作的专著,并写出读书笔记。每学年至少上交一篇德育方面的论文。
5、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年级组长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年级组的有关情况,及时将学校布置的工作传达给老师。
6、学校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年级组全体教师评议年级组长工作,以基本满意率为评议标准,达80%以上为合格。达90%以上为优秀。
三、 说 明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颁布的各条例有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