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第二中学校级课题结题鉴定办法
为了更好地总结、推广我校教科研经验成果,表彰先进,营造浓厚的教科研氛围。为做好校级课题的结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
(一)结题目的:
对校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结题的目的是考察和确认研究过程的科学性、真实性、目标达成度,为专家评审提供评价的事实根据。
(二)结题原则:
根据以改善教育实践为主,受制因素较多,难以全部量化等特点,结题应遵循:科学性、客观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目标达成度和过程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主动回避评审原则。
(三)结题内容:
结题内容主要是考察校级立项课题的设计及研究过程,查明是否具有研究方案以及执行方案的真实性和研究过程的完整性,考察围绕研究目标产生的效果及研究人员所发生的变化等。
(四)结题范围:
在校校立项的研究二年的课题。
(五)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题:
1、未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
2、预期成果未能实现;
3、提供的结题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等。
(六)结题鉴定评审人员的组成:
由教研室组织有关学科专家人员,组成课题评审鉴定小组,根据课题结题项目的要求进行评审鉴定工作。
根据课题情况,参加鉴定人员可确定为3——5人。为保证鉴定结果的可靠性和权威性,应选择被鉴定成果所属专业学科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并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鉴定,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应少于2/3。参加鉴定的人员必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严谨的、实事求是的态度,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
(七)结题形式与方法:“以书面材料结题为主,以抽查为辅”。
1、书面资料查阅:对课题组提供的能反映该课题研究设想、过程和效果的一系列资料进行查阅,从而评估结题课题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以及部分效果。
结题材料有:
(1)结题验收申报表;
(2)课题研究自评表;
(3)课题研究的原始材料及阶段性总结;
(4)课题结题研究报告或实验校实验报告一式二份。题目统一为《〈**********〉课题研究报告》或《〈**********〉课题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的结构主要包括问题的提出(或课题研究背景)、课题研究的目标、(理论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步骤、研究成果(或结论)等部分。《实验报告》的结构主要包括问题的提出、(理论依据)、实验目的、实验内容、实验方法、实验步骤、实验结果与分析等部分;
(5)课题的主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论文、著作、案例集、作品等,最好提供原件)一份及相关附件或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被哪采用、转载、获奖证书等);
所报送的结题材料应分类装订、装袋,并整理出一份目录贴于材料袋前。
2、抽查:对做得比较好的或对上报材料有疑虑的。教研室将组织专家组核实。
一般常用的方法有标准量表测试、听课、问卷调查、原始资料查阅、座谈会、个别访谈、现场考察等。
3、结题要素:对教育科研课题结题的范围主要根据课题的目标确定,一般可包括:对研究过程中资料结题,对学生学业成绩、智力水平、负担量、思想道德、行为习惯、身心品质、艺术特长等的结题,对教师课题研究的认同、参与及教育思想观念、职业道德、业务素质的变化等的结题,了解家长对课题研究的认同程度及评价等。
在实际对某项课题进行结题时,可根据研究的内容选择上述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为结题重点。
二、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成果的评审的鉴定
鉴定是指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研究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一)成果的评审鉴定的意义:
对成果进行鉴定的意义在于正确评定教育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对其价值进行判断,从而充分肯定研究人员在研究工作所做的努力,促进我校对教育科研水平的提高,促进研究成果的完善和推广应用。
(二)成果鉴定的形式:
采用专家书面形式鉴定方式。即学科专家通过审查课题组提供的研究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对用书面形式成果作出评价。
(三)成果鉴定的内容:
根据科研成果的特点,鉴定内容主要是判断它的教育实践效果及科学研究的价值,即既要考察它的成果,又要考察它的研究过程。具体可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对课题选题方向判断。选题方向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和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是否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是否具有新颖性、开拓性,并对其难度作出判断。
2、对课题研究技术路线的认定,课题研究的技术路线是否清晰、合理。可以从课题研究的过程的计划性,课题采用的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等方面加以判断。
3、对课题研究成果的认定。对课题研究所取得的主要认识成果和技术成果及其价值进行判断,并确认其理论和实践作用及相应的学术水平。对研究成果所取得的结论和推广前景进行科学的评价。
4、对课题研究效果的认定,课题研究是否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研究对象和研究者围绕研究目标的变化程度。
如:结题报告需写明结题的指导思想、结题方式、结题结果与分析和结题结论。报告的主体部分是结题结果与分析,查阅时要注意以事实为主,可作定性与定量的描述,不能离开事实或超出事实随意阐述并下结论。
(四)成果鉴定的一般程序:
1、申请课题承担单位具备有以下条件,可以提出书面结题申请报告:
(1)按计划完成研究,原定的研究目标已实现;
(2)课题研究的主体报告已完成;
(3)反映课题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的资料已经整理齐全。 课题结题申请报告应于鉴定前两个月交市教科所教科室,同时,还应提交相应的研究资料一套,主要有以下几种:a.课题研究方案;b.课题研究主体报告;c.反映课题研究过程的主要资料。
2、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会由评审组组长主持。评审组成员在查阅各课题组上交的工作报告、研究报告、结题组的结题报告等。评审组成员还将课题组研究的一些问题提出质询,然后对课题研究的价值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评议,形成鉴定意见。
3、鉴定意见:
会议鉴定意见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鉴定会上通过;通信鉴定意见由评审组组长依据评审组多数成员的意见形成。
鉴定意见应写明“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意见”。
鉴定意见应由评组组长签名,加盖市教科所的公章。
4、颁发证书:
对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教研室将向课题颁发《沙县一中教育科研课题成果证书》。
5、分类归档:
各评审组将领回去的课题材料如数归还教科室,教研室对经过鉴定的教育科研成果进行分类归档,形成研究成果的档案库,并将鉴定合格的成果与推广、评奖等后期工作联系起来。
三、结题等级
教研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立项的校级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初评,签署评定意见,对申请验收的课题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等级,再从优秀中按百分之三十的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