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二中名教师、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激励我校广大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科研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个人专业水平,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加速我校名师队伍建设,提升办学品位,现决定在我校开展校级名教师、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师德规范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政策和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工作细致、勤奋,能面向全体学生,有较好的师德修养,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骨干教师评选除具备条件(一),还需具备:
1、具备中学二级(含二级)教师以上任职资格,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两年。
2、具有本学科系统的基础知识和扎实的基本功,在本学科中能独挡一面,在备课组中能起到主导作用和示范作用,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近三年所带班级的成绩在平行班中突出,在教学质量监控中获"良好"等第以上(包括良好)。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
3、近三年内至少撰写三篇教育教学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市级或市级以上范围内获奖或发表,其余在校内交流或获奖。
4、在教师中起骨干作用,获市区级评优课三等奖以上(包括三等奖),或市区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及以上。
(三)学科名教师评选除具备条件(一)外,还需具备:
1、教龄在8年以上,具备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任职资格,具有本学科系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学有专长,教有特色,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在学科组中起到带头人的作用。近三年所带班级的成绩在平行班中突出,在教学质量监控中获"良好"等第以上(包括良好),在市区评优课中获一等奖或在市级评优课中获奖。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
2、有较高水平的教育科研成果,近三年至少撰写三篇教育教学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在省级以上范围内获奖或发表,有一篇在市级以上范围内获奖或发表。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参与者应有子课题方案)视作同级论文一篇。或承担正式出版社教育教学论著1/5以上撰写任务。
3、获得市区级及以上单项或综合奖励。
4、在"青蓝工程"结对拜师在活动中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成绩显著。
(四)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予参评: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经常迟到、早退,有旷工现象或教学工作中出现重要责任事故。
3、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4、在教学常规月考核中成绩达不到优秀等第的。
二、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学校审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每年10月中旬开始,12月评选结束,奖励从1月份开始兑现。
三、奖励办法:
1、对评选上的老师,学校将颁发证书,并在橱窗张榜公布。
2、颁发专项奖励津贴:
骨干教师年津贴500元,名教师年津贴1000元
学校将根据考核条例,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津贴。
3、获得校级骨干教师、名教师称号的优秀教师,在今后外出进修学习、出国培训等活动中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4、校级骨干教师、名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两年后可参加上一个级别的评选。两年后如没能再次参评获奖,学校保留荣誉称号,但不享受津贴。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人填写申请表。
2、评优课及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论文发表杂志的原件、复印件,获奖论文的文章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4、距评审时间最近一学期的教案。
五、考核条例:
(另附)备注:凡已获市级称号的,不在学校评选之列。本方案,自2007年5月开始执行。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