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主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主页 >> 教务处 >> 政策法规 >> 正文
政策法规

徐州市第二中学年级主任、班主任例会制度

2011年05月23日 16:06 - 点击:[]

徐州市第二中学年级主任、班主任例会制度

为加强对年级主任、班主任工作的指导,提高年级主任、班主任管理工作的水平,促进年级主任、班主任不断学习班级工作理论,高质量的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课外活动时间,为全校年级主任、班主任例会时间。

2、年级主任、班主任应按时到会,不得缺席。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年级主任到德育处请假。无故不参加例会者,按学校内改方案有关条款执行。每次例会由德育处负责点名。

3、每次例会应针对班主任工作的特点、实际问题等,选取相关材料进行学习、讨论。定期进行班主任工作交流,达到互相学习,共同进步,提高班级工作质量。

4、小结上月班级工作情况,对完成工作较好的班级给予表扬,对未能完成工作的班级予以批评。

5、布置本月重点工作,近期具体工作,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