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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管理

徐 州 二 中 考 试 纪 律 2008-11-3 15:05:07

2008年11月03日 15:05 admin 点击:[]
一、考生在每科考前10分钟到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上备查。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直尺、三角板、圆规等考试必需的用具,考试时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书包及学习资料一律放在教室后的讲台上或指定的地方。
三、拿到试卷后在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号数和考试号。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须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再提问。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对于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按照学校处理意见进行处罚:
①该科目做零分计算,不准补考,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②首次作弊给以警告处分,该科成绩以零分记(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视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③有作弊行为的不得被评为任何先进个人或免去班团干部职务;
④按规定扣除相应班级考核分和个人德育学分,个人操行评定不能评为优秀;
⑤累计作弊两次着,除作弊科目试卷记零分外,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操行等第为不及格;
⑥协助他人作弊和作弊者同样论处;
⑦因作弊受处分而逃学的则加重处分。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注意不要超过密封线。
六、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坐好,将草稿纸盖住答卷,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后方可离场。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或破坏。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在教室周围、禁区内逗留和谈论,及时离校回家。一般不允许提前交卷。
七、各班要有安全意识,学生离开教室时,个人物品要带走,要关窗、关灯、锁门。
八、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手乱扔纸屑、脏物,保持考场内外整洁。每次考试开始前和结束时,各班要组织考生打扫教室和环境区。考试期间,自行车继续按规定位置和要求停放整齐,无考试的同学在家认真复习功课。
九、考试期间,德育处仍进行常规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十、旷考者该科以零分计,并给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因病不能参加考试,应持医生证明向教务处申请不参加考试。因事不能参加考试,应事先征得教务处同意,一般不批准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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