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德育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并予以表彰。
一、评选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重视班集体建设,所教班级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良好的班风。
3、主动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班级在学校各种常规检查中成绩良好,每月的班主任考核成绩良好。
4、家校联系通畅,认真做好家访工作,家长对班主任工作感到满意。
5、重视德育教育,积极开展班级活动,在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得好成绩(集体有校级以上荣誉优先考虑)。
6、所教班级的班风正,学风浓,班级成绩位居年级前列或进步较大。
7、教室环境布置温馨,班级卫生评比良好,班级财产保护得当。
8、班级学生无重大违纪行为,社会反响良好。
9、具有大胆实践探索的精神,主动积极地投身与教科研工作,每学期均有一篇以上教育类文章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
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
②违规收费、有偿家教者;
③因主观原因或工作方法不当造成学生伤害及恶劣影响者;
④有重大违纪现象者。
⑤其他不宜参加评选的情形。
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初评,评选时间为第一学期的1月份;第二学期进行总评,评选时间为第二学期的6月份。
三、评选方法
1.每学年评选一次校级优秀班主任,并从中推荐市级优秀班主任候选人。
2.校级优秀班主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班主任总数的1/3。
3.每学期德育处对班级各项考评量化汇总,经学校德育领导小组考核认定后,授予“校级优秀班主任”称号并颁发奖状予以表彰。
徐州二中
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