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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公告

“我的青春,我做主”青春校园舞台剧大赛参赛说明

2012年11月04日 10:29 佚名 点击:[]

为繁荣校园文化,增强当代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以美学思想、经典艺术陶冶学生情操,进一步提升中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团结协作意识,值此校园文化艺术节之际,校团委、语文教研组联合举办我的青春,我做主”校园舞台剧大赛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举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参赛

二、剧本要求:

参赛作品可以是名家名篇中节选片段、初高中语文课本内容、各类优秀文学作品的改编,也可以是学生自编的校园生活短剧、音乐剧、小品剧等校园舞台情景剧。

三、作品内容:

积极、健康、寓意深刻,有一定舞台感染力

四、比赛要求:

1)比赛时间严格控制在10~15分钟

(超时或不到时间将在总分中扣除一定分数),演员人数不限。

2)演员自备演出服装、道具及配乐

五、评选原则:
1
、作品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团结合作意识的增强,有利于学生综合、

能力的提高;
2
、作品主题健康、表演生动、创意独特、构思精巧、视觉效果好;
3
、评委将根据作品内容、舞台效果、台风、服装、表演技能这五方面进行评 

分,满分为10分。

  4、加分因素:如果参赛班级邀请本班任课教师出演剧中角色,可在基本得分

的基础上,获得2分的附加分

六、活动时间及安排:

     参赛各年级由年级主任组织抽签决定初赛出场顺序。

抽签时间:1213日上报抽签结果

  初赛:高一年级:1217

        高二年级:1218

        初二年级:1218

  决赛:1225

 

 

徐州二中艺术节组委 语文教研组

                                              2012年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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