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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公告

“我的青春,我做主”校园舞台剧大赛分工及要求

2012年11月04日 10:30 佚名 点击:[]

一、剧本要求:

参赛作品可以是名家名篇中节选片段、初高中语文课本内容、各类优秀文学作品的改编,也可以是学生自编的校园生活短剧、音乐剧、小品剧等校园舞台情景剧。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寓意深刻,有一定舞台感染力

二、比赛要求:

1)比赛时间严格控制在10~15分钟

(超时或不到时间将在总分中扣除一定分数),演员人数不限。

2)演员自备演出服装、道具及配乐

三、评选原则:
1
、作品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团结合作意识的增强,有利于学生综合、

能力的提高;
2
、作品主题健康、表演生动、创意独特、构思精巧、视觉效果好;
3
、评委将根据作品内容、舞台效果、台风、服装、表演技能这五方面进行评 

分,满分为10分。

  4、加分因素:如果参赛班级邀请本班任课教师出演剧中角色,可在基本得分

的基础上,获得2分的附加分

四、具体负责:语文教研组

校学生会成员协助:

高一年级:

  李晓萱   谢婉晴   王凯锐   王志强        

高二年级:

     徐伟麒        缪欣彤   马田飞   

五、具体操作过程及要求:

1、王冰、李晓萱负责报名工作,按照班级排序整理成电子表格,供评委评分

2、汇总统计工作在团委办公室进行。

3、比赛结果由李晓萱及时送报宣传报道组时慧老师处。

4、大赛评委由刘春霞教师邀请并通知到人。

5、教师与配备的学生会干部联系,组织参赛选手参加比赛。

6、比赛结束后,由各评委老师组负责编排并向艺术节组委会推荐参加闭幕式汇演的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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