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二中投影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一、投影仪及其附设用品是学校电化教学的重要设备之一,只能用于教育教学,专室专用,不得随意挪动。爱护学校的电教设备是每一位师生责任。
二、投影仪统一编号,由学校统一配发。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需办借用手续,由借用人验收,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记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班级借用的投影仪,由班主任全面负责管理,同时设立班级电教管理员协助教师管理、使用。任课教师必须经过操作使用的有关培训,熟悉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未经培训者,严禁使用。
四、班级借用的投影设备,因随意摆弄、拆除或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损坏的,要根据损坏情况和设备能否修理,一律由班级按价赔偿部分或全部。对故意破坏设备的,要加重处罚。
五、凡属设备老化,自然损耗等原因而至的设备故障,班主任应及时认真填写“报修单”,由学校及时维修,保证教学需要。
六、 投影设备使用完毕后,班级电教管理员应认真检查电源是否关闭,并加锁,加强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