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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徐州市第二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2011年09月01日 10:41 佚名 点击:[]

徐州市第二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校园网是为全校师生教学、学习以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Internet与计算机网络互连,为保证我校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规范校园网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不得利用校园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二)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在网上进行游戏、ICQ等与学习、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校园网的科室、教研组和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管部门分配的IP地址,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不得更改或删除由学校统一安装设置的客户端软件。

(四)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五)学校各科室、教研组对上网信息应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国家及学校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六)非本办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准上机,非本校职工不准上机,严禁儿童上机操作,违章造成损失者,要照价赔偿。

    (七)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八)处罚办法

    1.凡违反本管理规定,给以警告或其它处分,并进行断网处理,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该使用者负责。情节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将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2.对盗用IP地址、用户账号和私自联网对网络及信息系统造成严重危害等行为,除给予校内警告或其它处分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3.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国家、学校或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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