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主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主页 >> 安保处 >> 规章制度 >> 正文
规章制度

徐州市第二中学安全保卫制度

2012年10月19日 10:46 佚名 点击:[]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使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安全能有一定保障,学校各项工作能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安全保卫制度。

1、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必须有较强安全保卫意识,学习一般法律知识,平时要加强对全校师生安全保卫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和教育。

2、加强学校门卫工作。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门卫制度,对门卫工作高度负责,秉公办事。全校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门卫制度。如违反门卫制度,经教育后仍不改的或态度不好的,报校长室,由校长室做出行政或罚款等处理。

3、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保管室等各室各线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各线各室领导负责。各线各室的领导和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做好各室的门窗关闭和防盗工作。学校行政、财务等档案、教育教学器材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专室专柜存放。管理人员必须加强责任感,如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查清情况,做出处理。

 4、节假日安排好值班护校人员,明确值班护校的职责,认真负责地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当天的值班记载。

 5、加强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凡教职工的亲戚、朋友、客人需在校内住宿,须办理登记手续。

 6、全校教职员工要有高度安全意识。要加强学生课间活动、集体活动、体育活动、社区活动、劳动等的安全管理工作。食堂要做好防火、防偷、防毒的三防工作。后勤处要做好“四害”的防治工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