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维护学校的安全,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设立治安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创建“安全学校”活动。
3、学校配备兼职保卫干部,负责督促检查校园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协调关系,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
4、加强校园的治安管理工作,坚决制止和打击危害师生人身安全和破坏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5、加强学校内部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贵重财物专人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严格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保障校园公共财物的安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6、学校凡举行大型文体活动和春秋游活动,应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主办者负责维护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7、学校节假日,要安排好值护人员,寒暑假必须将学校的值班人员名单报送教育局保卫处。
8、学校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在放学回家时不推、拉、挤等,不准在公路上玩耍。
9、杜绝“三无”食品进入校园内,有效地控制学生的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