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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徐州市第二中学门卫制度

2013年01月19日 09:57 佚名 点击:[]

 门卫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增强防范意识,时刻提高警惕,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准社会上的不法人员混入学校进行破坏活动,以保持学校良好的内部秩序。

一、必须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开关门制度,学生在校时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验收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

二、外单位人员来校,探亲、访友、联系工作,必须查看其有效证件,问清情况,登记好会客记录,方能放入。

三、本校使用的“四工”人员出入校门要检查出入证。

四、不准无关人员在校门附近逗留,保证进出秩序良好。

五、对外来的机动车辆必须问清情况,认为必须进学校内部时,才能放行。

六、自行车在校内必须推行,对违纪者要进行教育,经教育不改者,门卫有权禁止通行。

七、任何人携带、托运物资出校门,必须持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出门证,方可放行。

八、门卫人员要在保卫干部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保卫工作。

九、严格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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